区府办区委巡察组向2017年第三批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10月12日-10月16日,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向2017年第三批被巡察单位区水务局、区卫计委和区农委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巡察办负责人分别出席了领导班子的反馈会。
8月8日-9月20日,区委三个巡察组对三家被巡察单位开展了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围绕一个中心,紧扣“六项纪律”,坚持四个着力,凸显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采取听取汇报、开展访谈、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受理信访和来电来邮等方式,广泛听取了意见,深入查找了被巡察单位党的建设和主责主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梳理分析,巡察组发现三家被巡察单位的问题主要有:
区水务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未能举一反三、进行全覆盖自查整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够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标制度,监管也不到位;对基层单位监管缺失。区卫计委: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党的领导作用发挥在系统单位层层递减;对医疗等级责任事故问责不严;个别医院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对行业协会监管不力;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受损的问题不敏感。区农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缺位,“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和执行有空白;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工程建设项目制度约束不力;落实三农扶持政策搞变通、有风险。
针对以上问题,巡察组共向三家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2条,并向区委、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条。此外,巡察组还对加强水务管理站建设、调动农科人员积极性、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等问题作了深入调研,提出了专题报告和相关建议。
根据区委对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被巡察单位要在反馈后的两个月内对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报告报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截至目前,区委巡察组今年已完成对12家单位的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245条。巡察办将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整改问题不解决、解决不到位的坚决不销号,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切实增强巡察工作的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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