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医调委首例医疗纠纷案件调解圆满成功
近期,霸州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根据医患双方申请,受理了患方王某与某医院关于白内障手术的医疗纠纷案件。
该案件由河北天禹律师事务所张丽芬律师主要接洽并全程参与,许德强律师、王汝杰律师在随后的调解中加入进来,天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在这起医患纠纷中无论是调前评判,还是正式调解以及调度会、协调会等,都尽职尽责地为霸州市医调委提供法律帮助,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政策说明解释和思想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这起案件,作为霸州市医调委成立以来首起申调案件,领导对此极为重视,并多次召开协调会,着重分析纠纷案情,认真核对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最终在天禹所律师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以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使该医疗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患方母亲2016年1月在霸州市某医院做白内障手术失败,导致其左眼失明,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痛苦,要求院方给予二十多万元的赔偿。市医调委受理案件后,马上与河北天禹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德强律师取得了联系,并最终决定由天禹所张丽芬律师对该纠纷事项提供全程法律咨询。
首先,张丽芬律师对医疗纠纷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事故及伤残等级进行了评判。通过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反复讨论,张丽芬律师与调解员、医学专家等调解小组成员达成一致意见,认定此案属医疗事故,三级甲等、六级伤残;其次,对医患双方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中,张丽芬律师发现患方没有患者委托代理人的手续,相关的诊疗证据和医疗费票据;而医方则存在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时间超前等问题。张丽芬秉持着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及时要求医患双方进行补正,保证了手续合法、齐全,为依法调解该起医疗纠纷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这之中,许德强律师在多次的协调会中出谋划策,积极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为双方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和政策立意,在情绪、思想和感情上很好地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和对立。
而王汝杰律师则在最终签订《调解协议》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时全程在场,为双方顺利达成调解提供了法律保障。
通过河北天禹律师事务所三名律师,以及医调委调解员、医学专家等多方面的努力,在霸州市医调委的主持下,医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医疗纠纷调解协议》,通过依法依规计算赔偿金,由院方付给患方赔偿金共计11万元。
该案是霸州市医调委成立以来受理的第一起医疗纠纷案件。调解的成功与否,对今后调解工作的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此,霸州市医调委从受理该案开始就注重把法律介入当做调解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河北天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始终秉承着铁肩担道义,热血系民生的理念,以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采取法律援助的形式,为医患双方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
患方还特意送来铁肩道义维权益、不忘调解情与恩的锦旗,以表达对霸州市医调委和河北天禹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调解人员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