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延吉新村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街道各办公室、各基层党组织:
延吉新村街道党工委决定,调整延吉新村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组 长: 邱 红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 桂劲松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肖伟珍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张海丰 党工委副书记
组 员: 刘平华 办事处副主任
蒋青峰 办事处副主任
杨 梅 办事处副主任
戴立波 办事处副主任
徐停震 武装部部长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肖伟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宋雅文同志担任。
今后,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关领导自然替补。
延吉新村街道党工委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