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新村街道2015年非法客运和五类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长白新村街道“非法客运”和“五类车”(残疾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成果,保持“双创”工作以来街道良好的社会治安和市容环境面貌,结合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整治“四大顽症”的工作要求,现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非法客运”和“五类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潘玮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顾国庆、长白新村派出所、长白市场监督管理所、长白城管中队、交警二中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分管领导以及各居委会书记任组员的“非法客运”和“五类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问效和检查督导。同时,在长白新村派出所下设办公室,由长白新村派出所副所长彭秋雄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沟通协调和情况汇总。
二、职责分工
(一)派出所
1、对在“非法客运”和“五类车”整治中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人员,以及由非法客运衍生的盗窃、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和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人员,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全年完成不少于10名行政拘留数。
2、加强社区排查,对发现的残疾车、电动三轮车及正三轮摩托车,存在非法改装、加装座位、搭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予以恢复原状,同时采集、录入违法违规人员信息,并对其开展法制教育。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全年完成不少于50起“五类车”非法改装拆除数。
3、加强对辖区内非法生产、改装、销售残疾车、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以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窝点”的排查工作。
(二)市场监督管理所
对辖区内非法生产、改装、销售残疾车、电动三轮车、正三轮摩托车以及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窝点”,会同派出所、交警二中队等执法部门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责令整改通知书》予以处罚和整改。全年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少于2份,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不少于5份。
(三)交警二中队
1、对五类车“机动车无证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处以严厉打击。
2、对涉嫌违法的“五类车”进行暂扣。
3、对非法客运车辆和克隆出租车进行查获或移交。
具体工作目标由杨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统一设定。
(四)城管中队
充分依托“大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街面巡查工作。积极主动发现各类“非法客运”和“五类车”违法线索。每月需移送派出所查处不少于1起“非法客运”或“五类车”违法活动。
(五)居委会
1、指派专人协助派出所社区民警对本居委的残疾人以及“五类车”进行排摸,并进行登记造册。
2、各居委配合社区民警,全年共需完成不少于4起(其中二季度完成2起,三季度完成1起,10月和11月完成1起)的“五类车”非法改装拆除工作,并拍照留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非法客运”和“五类车”违法行为是维护长白地区社会安全的重要举措。工作的成效决定着长白地区社会治安、市容环境和社会稳定。因此,各责任单位应认真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有序推进,抓好落实。
(二)严格规范执法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紧密协作,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联勤联动,加大非法客运整治力度,确保我长白地区重点区域非法客运现象不反弹、不蔓延、不抬头。工作中,要坚持规范用语,提升执法公信力,防止因执法人员的言行或处置不规范而引发投诉信访,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做好情况信息报送
各责任单位要注意收集整治活动的图像或影像资料和及时做好专项行动中的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五下午15时各单位要将情况信息报送专项整治办公室。整治办公室要及时做好相关情况信息的统计和汇总,并制定此项工作推进表,每月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汇报。
***1、长白新村派出所整治推进表
2、交警二中队整治推进表
3、长白市场监督管理所整治推进表
4、城管长白中队整治推进表
5、各居委会整治推进表
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