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业发展系列报道五宝山率先在全市实现应保尽保农民看病不用愁
近几年,持续上涨的医药费用让人们望医却步,许多农民已习惯于小病过拖,大病不治,影响了身体健康。为切实解决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宝山区相继出台了风险救助、大病减负等惠民政策,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应保尽保”,不断巩固和完善合作医疗筹资、运作和管理模式,减少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为进一步增强农民抵御疾病的风险能力,2006年开始实行的《宝山区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不仅全额减免了二级以上医院门诊诊查费,60岁以上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政府补贴50%,而且住院、门诊大病医药费用平均补偿水平提高至70%,减轻了农民的就医负担。2007年10月,又推出新政策,使农民享受合作医疗其他各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免门诊诊查费用,将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为落实此项政策,区、镇两级财政增加投入数百万元,补贴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据宝山区卫生局负责人介绍,原先参保对象到二级以上医院还要支付50%的费用,这个制度出台后,就全免了。宝山区农民在本区就诊全免诊疗费,诊疗费全部由政府埋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门诊诊查费减免、检验项目结果互认等措施,全区社区门急诊服务下沉率上升至53%,门(急)诊均次费用降低8~10元,减少了百姓看病费用。家住罗店东南弄村的一位庞姓农民,2006年6月被查出患有膀胱***,为了治病已经用去家中多年的积蓄。2007年4月,其丈夫又被确诊患有尿毒症,每月吃药、血透等费用都靠亲朋好友救济,让这个家庭不堪重负。好在区、镇两级合作医疗保险为他们报销了大部分的医药费,缓解这户农民家庭的生活困难。
通过多年的努力,宝山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面不断扩大,报支水平、补偿比例以及保障程度逐年提升,人均筹资水平位列全市第二,合作医疗制度己成为农民健康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