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杜晓伟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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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22日发表
杜晓伟、宋媛媛因保管不善,将本人坐落于房县城关镇房陵大道283号2幢2单元202号证号为201100490-1/-2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02132号土地使用证证书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补办,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杜晓伟、宋媛媛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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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0:37: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