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参加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宜宾市情况反馈会议
4月24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宜宾市情况反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宋朝华通报督察报告。
宜宾市委书记方存好作表态发言。
宜宾市委副书记、市长廖文彬主持会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何益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蒋龙珍,县政协主席钟军,县委副书记曹汇,县政协副主席杨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在江安分会场参加会议。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2年12月13日至1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宜宾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督察组进驻宜宾市期间,调阅资料1240余份,受理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05件,走访问询单位6个。督察组特别注重现场检查工作,对10个县(区)及15个工业园区开展全覆盖下沉督察,现场核查点位58个。针对个别突出问题,督察组约见约谈12人次,下发案件交办专函2份。督察发现,宜宾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来川来宜视察***精神,认真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有差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力度不够、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仍有短板、一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亟待解决等4个方面的问题。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宜宾市应在收到督察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整改方案印发后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期明察暗访,并将相关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依据。
电视电话会后,何益伟强调:
督察报告中涉及江安县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相关镇和有关部门务必坚决扛起重大政治责任,坚定信心、以干克难,立行立改,聚焦突出问题,压紧压实责任,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持续自查自纠,确保巩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效,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