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灵山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12月27日,政协灵山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灵山县政协主席潘有南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协党组副书记檀正茂,县政协副主席温念军、叶缨、刘昭霞、何建春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近期******精神和******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潘有南提出,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统一战线的***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以及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助力开创全县政协工作新局面,在加快建设“富强县·魅荔城·美丽乡·幸福人”新灵山中彰显政协担当作为,贡献政协更多智慧和力量。
会议表决通过了《政协灵山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草案)》、《政协灵山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和《关于加快灵山城市品质提升,创建北部湾宜居新城的建议案(草案)》。(曹振波 黄传祥)
核发:灵山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