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玄武区2023年度区长质量奖的通知
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或组织:
根据《玄武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玄政规〔2022〕1 号),研究决定开展玄武区2023年度区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和奖项设置
玄武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工作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奖项设有“玄武区区长质量奖”和“玄武区区长质量奖提名奖”两项,按照《玄武区区长质量奖评定标准细则》(***1)进行评审。每届区长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家,提名奖不超过5家。上述获奖数可少额或空缺。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
三、申报条件
(一)玄武区区长质量奖为自愿申报。
(二)在玄武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正常运营三年以上。符合国家和省市区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者证照。
(三)通过实施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者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实现标准化生产、经营和服务。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市区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在玄武区依法纳税,贡献突出。
(四)对有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者体系认证、产品注册等要求的产品或者体系已获得许可、认证或者注册。
(五)提供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近三年国家、省、市、区监督抽查产品或者服务合格。
(六)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相关行业规定认定)及重大质量投诉,无行政处罚记录及失信记录(至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已进行信用修复的除外)。
(七)已获得中国质量奖、江苏省省长质量奖、南京市市长质量奖和5年内获得过区长质量奖的组织,不参与申报区长质量奖。仅获区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再次申报不受上述限制。
四、申报要求
(一)提交申报意向。有意申报的组织于2023年4月10日前,向我办提交《玄武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意向表》(***2),便于我办组织后续工作。请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广泛发动相关企业积极参与。
(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组织需获得区政府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行业协会之一的推荐,于2023年5月26日前,向我办提交《玄武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3)以及申报表“填报说明”中规定的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各一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档,电子档为Word或PDF文件格式,文件名为申报组织全称。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陶程;联系电话:83682136;电子邮箱:xwzfwb@163.com;联系地址:玄武区花红园1***号。
本通知及***、有关区长质量奖评定过程信息均可加入玄武区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群(QQ群号:894359706)。
编辑:陶程
审核:胡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