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3年01月01日发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人社规〔2022〕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现将《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海南省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健全和完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开展技能类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和专项职业能力等职业技能培训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指导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指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县级市、县、市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住所地在本辖区内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对住所地在本辖区内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等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服务;对住所地在本辖区内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日常办学活动和培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我省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和定期更新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目录,发布和定期更新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负责全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评估复评。

第四条 设立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需要,有利于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经济建设、产业发展和高质量就业服务。


第二章 设立、变更、终止

第五条 设立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本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3)。设立非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到民政部门登记成立,设立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技能机构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成立。各市县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登记设立权限移交同级行政审批局或其他部门的,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于登记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设立情况(***4《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情况和变更事项等材料清单》)。符合我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纳入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目录,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由市县开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除外)。

第六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变更机构名称、办学地址、注册资金、培训职业(工种),更换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更换机构行政负责人,机构合并或分立,机构解散等,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方可进行变更或注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和简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等事项,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变更书面申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培训机构申请合并或分立的为三个月内)对提交的材料和变更事项进行形式核查(在后期工作中应进行检查核实),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因培训机构自身原因需要更改或补充材料的时间,或按政策法规规定需要相关部门审核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审查通过的,将书面批复件抄送登记管理部门。申请人应当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以进行合并、分立,但不同法人属性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不得合并,且不得分立为不同法人属性的机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并、分立的,应当制定财产清查和财务清算方案、原教职工及学员的安置方案,应急工作方案、预案,由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自行组织财产清查和财务清算,并妥善安置原教职工及学员。

第九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

(二)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三)法律法规等规定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第十条 符合法定终止条件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并按规定妥善做好原教职工和学员安置及各项善后工作。

原则上由举办者邀请决策机构成员、职业培训专家、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组成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事务所进行财产清算。

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章 内部管理

第十一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党和工会组织,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自觉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应建必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办学立校、教书育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党组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培训机构重大决策并实施监督。

第十二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各类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建筑、卫生、防疫、环保等安全和卫生管理,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实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产与举办者资产相分离,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并建立健全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应当配备财务管理人员,按照《中华人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依法公开审计报告。

第十四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办学条件和办学能力,合理设立培训项目(职业、工种)和培训规模,按照与培训项目(职业、工种)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或者相关培训要求,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活动,不得开展或者联合举办学制学历教育,不得以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义开展文化学科培训、文化艺术辅导、学历考试辅导、医疗美容培训等其他培训活动,或以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义代理学历提升等不在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内的事项。

第十五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规范招生行为,依法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如实准确说明学校、培训、收费、取得证书、就业等有关信息,不得以其他院校、机构名义进行招生,不得开展虚假宣传和恶性竞争。

第十六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规范教师管理,对拟招聘教师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与招用教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可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对教师岗位及其职责要求、师德和业务考核办法、福利待遇、培训和继续教育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七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项目(职业、工种)、培训课程、培训层次、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取得证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退费规则等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制定学员管理办法,实施实名制管理,对每位学员的培训、取得证书等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建立健全培训台账,确保信息可查询可追溯。

第十八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变更举办者;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

(四)制定发展规划;

(五)审核预算、决算;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支持和鼓励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立行业组织、行业自律管理体系和约束机制,引导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开展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结合年度检查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办学质量评估(等级评定),评定等级分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达标)、D级(不达标)。

第二十二条 县级市、县、市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指标》(***5),于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和办学质量初评工作,并将评估结果报送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设区的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本市初评结果汇总上报)。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全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评估复评,于次年5月31日前完成复评工作,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情况综合评估报告。

第二十四条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信用档案和举办者、行政负责人执业信用制度。相关信用档案和信用记录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布。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投诉的数据分析,对有多次投诉或不良评价的监管对象实施预警。

第二十六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法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停止办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法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1至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永久不得成为民办职业技能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

第二十八条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举办者及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违法情形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1至5年内不得新成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举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永久不得新成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举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擅自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包括外商投资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 在本办法施行前已经登记成立,但未达到本办法设置标准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设置标准进行整改。其住所地所在辖区的县级市、县、市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整改期。整改后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情形且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停止办学;整改后仍不符合我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3)的,移出本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目录。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施行前由原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一并调整到其住所地所在辖区的县级市、县、市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五年。《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09〕36号)同时废止。


***:***1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登记成立程序

***2-1 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变更程序

***2-2 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申请表

***3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4.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情况和变更事项等材料清单

***5 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指标


解读:《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09:28:23重新编辑
宝安区45区富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49区河东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67区留芳路庭威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74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宝安区82区裕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新安实业公司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街道东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农场柑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镇白花洞莲麻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农场圳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农场姜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新建兴科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光明新区观光路汇得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等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莲塘第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连塘鹏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布心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水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田贝四路万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水贝珠宝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清水河蒲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翠山路翠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红岭南路上步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罗湖区笋岗路251号天健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驻马店市审计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市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工作
  2. 沿河客田镇召开2021年度低保核查工作会议
  3. 市科技局联合市地税局国税局金融办举办科技型企业发展促进政策培训班
  4. 金华开发区组团式三服务为企解忧
  5. 我市治超工作获省治超办表扬
  6.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
  7. 市住建局对全市范围内建筑工地进行督导检查
  8. 市领导到金东调研人才和基层党建工作
  9. 厉行节约俭以养德—市科技局制止餐饮浪费倡议书
  10. 金华数字产业指数排名第一
  11. 新蔡县司法局、团委召开在校大学生兼任司法助理工作会
  12. 市人防办开放4处人防工程避暑纳凉点
  13. 科惠医疗满负荷复产
  14. 驻马店市审计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四次专题研讨交流
  15. 遂平县举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图片展
  16. 汝南10项活动让扶贫日精彩纷呈
  17. 平舆县走出乡村度假城市休闲全域旅游新路子
  18. 保定建行举办雄安新区辖内机构专项培训
  19. 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参观驻马店市庆祝***成立100周年档案图片文献展、影视…
  20. 汝南县四大领导班子检查高考准备情况
  21. 三位市民的出行新体验——宜昌市推进城市停车惠民纪实
  22. 全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
  23. 立足使命创新创优展现工会工作新作为
  24. 天润曲轴科技成果荣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文登区共有3项成果荣获
  25. 我市组织开展社会信用建设调研活动
  26. 疫情通报5月1日024时威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7. 我市获省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市
  28. 我市部署深化村干部整治立规创优年行动
  29. 疫情通报29日青岛市报告菲律宾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
  30. 我市对口消费扶贫走在前列
  31. 戚存杰到西平县调研万人助万企活动
  32. 蒿慧杰到新蔡县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33. 第18届工科会下月底举行
  34. 全市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提升攻坚推进会召开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物业管理扩面提质
  35. 市商务局开展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宣传教育活动
  36. 市财政局积极开展向省财政厅机关党委学习活动
  37. 市行政服务中心便民利企套餐服务让群众少跑路
  38. 丰满区小白山乡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宣传部署会
  39. 驻马店市审计局强力推动省市重点工作及民生实事***审计落实落细
  40. 市疾控中心发出疫情防控最新提醒哈尔滨来宜人员须主动申报
  41. 市人社局多措并举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
  42. 同心谋跨越携手创辉煌——全市人大政协统战民族区域自治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成效显著
  43. 关于层转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科技活动
  44. 34教育改革今年试点扩容
  45. 拼出一流干劲干出一流业绩
  46. 疫情通报5月1日0时至24时山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47. 市外办外事服务窗口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南(2020年2月3日)
  48. 疫情通报7月13日024时威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49. 威海市内审指导中心制发国有企业问题清单推动审计监督关口前移
  50.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51. 泌阳县开展脱贫攻坚十面红旗村评选活动
  52. 蒿慧杰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第八次调度会
  53. 直播电商助农丰产更丰收
  54. 驻马店市审计局抓牢抓实五项工作推动主题教育不断提质升级
  55. 汝南县召开全县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推进暨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部署会议
  56. 新高考首考顺利收官今年起不分文理科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
  57. 全省万企兴万村现场推进会在长阳举行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和光彩事业行动
  58. 保黔货出山、降物流成本铜仁拼了
  59. 西平县就业扶贫有实招助力脱贫暖民心
  60. 平舆县科学规划扎实推进种植结构调整
  61. 三峡人家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研讨会召开
  62. 沿河昔日荒山变花海种上玫瑰致富忙
  63. 孝顺五园一带扛起实体经济
  64. 疫情通报3月24日1224时山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65. 六维看威海文旅Top10评选结果出炉威海十大浴场有这些
  66. 我市多项成果获山东省科技进步奖
  67. 张海波会见朴镇雄一行
  68. 疫情通报7月13日024时山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69. 张海波会见中国旅游集团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客人
  70. 青年创业大赛拉开序幕
  71. 宜昌这座大桥公开征集名称
  72. 泌阳县民生福祉持续增加
  73. 国家卫健委11月13日新增确诊病例18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
  74. 今明宜昌市有较强降水天气
  75. 今年上半年宜昌离婚登记同比下降375
  76.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领导到西平县进行调研
  77. 汝南县召开2018年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
  78. 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到舒兰市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研
  79. 练江河水务中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应急逃生演练活动
  80. 我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81. 遂平县持续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
  82. 搬出大山幸福来——我市开展新市民追梦桥综述
  83. 威海市成功发行2019年全省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
  84. 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进三农高质量发展
  85. 碧江聚焦高质量信息宣传提升老干部工作质量
  86. 市消防救援队誓师起航颁奖晚会举行
  87. 市供销社三抓三提加快推进绿色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建设
  88. 全市政协主席工作座谈会部署三项重点履职工作
  89. 疫情通报5月1日024时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90. 金华交警红色手电筒助力交通宣传
  91. 省检查组来我市检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整改和安全生产工作
  92. 我市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启动
  93. 市场监管部门保证药品配送及时有序
  94. 李跃勇深入泌阳县调研
  95. 汝南县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96. 数据看高速保畅断面总流量达1386万辆次
  97. 驻马店市审计局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
  98. 泌阳县加大扶持力度助推产业扶贫
  99. 驻马店市代表团认真审议省纪委工作报告
  100. 李跃勇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