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江州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企业公示第二批
关于2022年江州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
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公示(第二批)
根据桂人社发〔2022〕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稳岗提升技能防失业政策有关通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经江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经办机构审核,现将符合申领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人员(第二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12月1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崇左市江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邮寄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一巷7号。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2200)。举报电话:0771-7827058。如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补贴资金
***:2022年崇左市江州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公示名单(第二批)
崇左市江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