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中心区项目利益统筹和城市更新工作纪录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中标单位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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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关于光明中心区项目利益统筹和城市更新工作纪录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我采购小组已于2020年8月4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且于2020年8月10日发布中标公示。现因第一候选中标单位深圳市泰禾创意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次中标,我采购小组现按顺延规则确认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吉米影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285000元(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
本中标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后,请中标单位与用户单位联系。
新湖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招投标)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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