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百色城区2021年普通高考期间噪声和大气污染控制的通告
为了给参加百色城区2021年普通高考的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严格控制城区内的噪声、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百色市区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十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一百一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色城区2021年普通高考考试(6月6日18∶00—6月8日18∶00)期间,禁止在考点周边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室外群众性娱乐活动和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百色城区2021年普通高考考试(6月6日18∶00-6月8日18∶00)期间,考点周边商业、娱乐、生活等噪声污染源要严格按照功能区的噪声标准控制噪声排放,即:以居住、文教单位为主的区域,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不能超过45 分贝;以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为主的区域,白天不能超过60分贝,夜间不能超过50分贝。考试期间市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放鞭炮、敲锣打鼓等活动,禁止使用伴唱机、乐器进行露天娱乐、室内娱乐、集会或从事其他活动产生噪声污染影响 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行为。
三、市区范围内全时段严禁垃圾及秸秆露天焚烧。考试期间, 考点周边企业偷排等产生大气污染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处罚。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百色市区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举报电话:12345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4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