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借力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暗访工作
为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操作层面,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遂宁市政府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于7月3日出台了《遂宁市安全生产暗访工作制度》。
《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暗访工作的主体是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辖区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中、省驻遂生产经营单位为暗访对象,每月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整改情况;省、市挂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措施部署及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暗访。
《制度》还规定暗访工作的频次和对暗访结果的处置。要求在暗访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要建立工作台账,对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情况要录入遂宁市安全生产信息平台进行智能化监管,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并***督办,确保暗访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