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这五年钟检君的益路故事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开展五周年啦!
2017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至今已五年。
砥砺五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使命,依法能动履职,围绕钟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守正创新。奋发五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切实担负起“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聚焦民生、守护民利。
接下来,就由钟检君带你速览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益”路故事……
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取得公益保护新成效
用好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研发使用公益诉讼“随手拍”APP,五年来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5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83件、行政公益诉讼102件;
秉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 共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7件,诉前检察建议履行率100%;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8件,法院判决支持率100%;
强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理念,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14万余吨;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放生鱼苗27.7万余尾;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共督促恢复被毁损的林地约1800余亩、补植树木19561.8万株,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910万余元。
落实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切实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加强机制建设形成协作合力,凝聚公益保护新力量
深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对重点案件组成公益诉讼专案组联动办案;
聘请2批次11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能力;
与县监察委会签《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增强监督合力;
与环保等部门会签《关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整合监督资源;
实现“河、林、田+检察长”四长协作机制的全覆盖建立,实现三个“1+1>2”的共护生态资源叠加效果。
开展专项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形成公益保护新格局
开展“瓶装饮用水”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确保辖区居民饮用水安全;
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护航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平安祥和春节”专项监督活动,为守护平安春节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开展“国有财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深化对涉农扶贫资金、补贴等国有财产使用管理的监督;
开展“保耕地,护农业”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防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
开展“为民办实事 ***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优化公益诉讼案件类型结构,推动公益保护新发展
传承红色基因,扎实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守护和捍卫英烈荣誉和尊严;
依法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推动形成多元共治新格局;
采取多角度方式,优化案件类型结构,办理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牢记公益代表职责使命,忠实履职担当、能动司法,继续奋力书写新时代为民司法的优异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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