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认领物品处理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1月18日在群众举报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马村发现生猪私宰点,执法人员对现场已宰杀猪、存栏生猪及屠宰工具进行证据登记保存,详情见下表。案发至今,上述涉案物品当事人一直未到我局接受调查。因此我局依法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请上述涉案物品当事人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并认领相关物品。若公告期满,当事人仍未前来处理,我局将按照无人认领财物依法处理,处置所得上缴国库。
***: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明细表
(联系人:黄河 0772-4210622)
来宾市兴宾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1日
证据登记保存物品明细表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 | 生产日期(批号) | 标称生产单位 | 数量 |
1 | 生猪 | 头 | / | / | 5 |
2 | 猪胴体 | 头 | / | / | 3 |
3 | 屠宰工具 | 把 | / | /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