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龙州县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给予已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张岚等发放8月份补贴187902元,以下是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发放补贴情况的公示,公示时间5日(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6日)。对给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补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8月1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县就业服务中心(直接送的以送到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532400,联系电话:0771-8830017)。
群众如实反映给予龙州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补贴对象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2022年8月份龙州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补贴发放表
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