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市林业局始终坚持牢牢守住生态保护底线,努力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全市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0个自然保护地,包括1个自然保护区、2个风景名胜区、1个国家湿地公园和6个国家森林公园,为保持健康稳定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建成美丽梧州打下坚实基础。
以整合优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了解决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我市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将存在交叉重叠的太平狮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太平石山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进行整合归并,调出自然保护地内城镇建成区、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村庄、耕地等矛盾冲突地块约***23公顷。
以实施“林长制”为契机,多措并举守护生态底线。为了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监管工作,我市将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任务纳入“林长制”重要内容,制订相关监管事项的县级林长考核评价办法和县级林长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形成“市县镇”管理架构;建立自然保护地日巡查制度,采用“人巡+机巡”方式,全市落实48名护林员分区域巡查自然保护地,2022年共巡查自然保护地面积约35300公顷。
同时,我市深入开展“绿网·飓风2022”、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暨“绿盾2022”等专项行动,市林业局成立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专项整治工作组,制定《全市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专项整治方案》,对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内存在的未批先建、未批先占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自然保护地内的采矿采砂、工矿企业、房地产开发、违建别墅、旅游设施、水电设施、规模化养殖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充分利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更新天然林、公益林相关档案、数据库整理等工作,2022年核查图斑812个,全年发生自然保护地内的违法违规案件4件,比2021年减少76.47 %。
以生态修复项目促进自然保护地发展。我市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涉及自然保护地相关项目前期介入,严格贯彻落实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相关法律法规,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评估和生态修复等相关工作;指导各级政府落实自然保护地、湿地监管等相关工作,科学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2021年至2022年,我市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及生态项目建设共投入2990万元,优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进一步实现生态产品价值。
以科普宣传为抓手,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市林业部门通过开展“国际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宣传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活动,在各县(市、区)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湿地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等宣传,2022年发放宣传资料共2万多份,宣传教育面受众人群约100万人,群众对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保护意识得到有效提升。(陈益铭 刘杰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