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落地工作的公告
根据《***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类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落地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务办发〔2021〕12 号)及《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分类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落地工作的函》(来政数函〔2021〕34号)精神,我局按***部署推进各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落地,将业务办理系统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改革规定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一)“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调整,将生鲜乳准运证明有效期由1年延长至2年。
(二)“生鲜乳收购站许可”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调整,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三)“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调整,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五)“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六)“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七)“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调整,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八)“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调整,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九)“农药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调整,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调整,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十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调整,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调整,实现全国一网通办。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十三)“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调整,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十四)“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调整,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合山市农业农村局版)
合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