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西华之鹏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公示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9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落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234号)文件规定,我单位受理广西华之鹏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现将该公司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广西华之鹏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登国
注册资本:叁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22年6月6日
住所: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426号一、二楼
现给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6日)。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6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劳动大厦一楼
邮编:532500 联系电话:0771-8625506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