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2021年10至11月份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的公示
根据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精神,现有我县就业见习基地宁明县公证处申请2021年10至11月份就业见习补贴,经审核,符合见习补贴资金申请条件人数4人,按1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见习补贴,现拟给予宁明县公证处核拨2021年10至11月份就业见习补贴,补贴金额共计柒仟伍佰元整(7500元)。
现予公示,公示七天(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12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劳动大厦一楼
邮编:532500;电话:0771-8620614
***:2021年10月至11月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人员名单公示表.xls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