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生态红利更好惠及百姓
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幸福的重要指标。
生态文明建设的举措如何落地生根,更好惠及百姓?市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市委确定的“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聚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巩固提升生态环保执法成效,确保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压减力度;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和煤炭总量控制,加强散煤清洁化治理;持续推进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货物运输绿色转型,推动车辆结构升级,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实施扬尘精细化管控,提升农业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深化大气污染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力争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水污染治理攻坚。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及水生态修复,全面完成全市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各项改造工程,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加快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地表水Ⅴ类标准的提效改造;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强化河长制巡河机制,积极开展河流的生态修复,做好流域上下游和跨界水体水环境治理的协调配合和联防联控。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固废和危废污染源监管,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强化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对已完成的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并持续巩固成效。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将按照上报批准的正式整改方案,根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要求,推动整改目标及责任落实,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目前,第二轮省级例行督察已结束,我市将根据反馈意见,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单措施,积极落实整改任务。
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按照全省工作部署,落细落实工作举措,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突出协同增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碳达峰行动,实施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双控”制度,更加突出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二氧化碳达峰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推动从末端治理向过程、源头治理转变,通过应对气候变化降低碳排放,提升生态环境碳汇增量,增强生态系统固碳功能。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任务,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严打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强化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预警与应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生态环境监管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为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