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百姓菜篮子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准确把握总体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司法为民情怀,强化干警公仆意识,精心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用真情谱写了一个个暖心检察故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立足大同实际,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加大涉食用农产品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有效打击侵害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月份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相继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更新司法理念、落实司法为民、确保百姓‘菜篮子’安全专项活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便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场所的食品安全、市场规范管理进行查看检验。检查中,检察机关发现部分食品小作坊、小商店生产或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上未标明或缺少法律规定必须标明的食品信息,部分食品小作坊生产销售的散装食品未标明或缺少法律规定的事项,部分食品经营者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并放置于食品销售区域且未进行显著标示,个别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过期、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对此,检察机关立即启动磋商程序,与行政机关达成共识,推动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针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情况,进入立案程序,通过下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大监管力度,严守食品安全防线,让老百姓买得安心、吃得放心。活动中,检察干警向广大群众和商户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常识等宣传资料,并详细讲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辨识假冒伪劣食品方法,指导群众健康饮食,不食用变质和来历不明食品,不购买“三无”产品。
活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办理涉及群众“菜篮子”公益诉讼案件14件,正在审查3件,磋商结案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已整改6件,1件正在整改中,切实为守住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送上了一颗“定心丸”。
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聚焦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做好公益诉讼线索挖掘和法律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持续发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菜篮子”,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效打击侵害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违法行为,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展现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检察情怀和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