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澳普法第9期
南澳县司法局举办2016年人民调解主任
业务培训班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和谐作用。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学习宣传活动的要求,10月20日,县司法局在县委党校二楼会议室举办了南澳县2016年全县人民调解主任业务培训班。
参加这次培训人员有各镇(管委)分管政法副书记,各镇(管委)、村(居)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主任和司法局干警共80多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业务培训班邀请了汕头大学法学院李广辉教授进行授课,重点对《实施办法》进行讲解。培训班上,李广辉教授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结合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实施办法》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课后学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实施办法》有了更深入理解,表示会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培训班的举办,使全体人民调解员意识到《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是《人民调解法》之后的又一重要法规,是人民调解工作的行动指南,加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为南澳的平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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