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新版的《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现已编制完成,新版的《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和辽政〔2017〕231号文件中均对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的用地范围进行了调整控制,2019年4月,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根据上位规划及园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园区用地范围及部分基础设施规划进行了调整。
规划调整后,园区用地范围为:北起太平河——305国道,南至红旗大街,东305国道,西至太平河,规划用地面积为11.87平方公里。园区用地面积、较原规划用地面积17.5km2减少了5.63 km2。
园区功能定位为:盘锦市经济转型的接续性产业基地。辽宁沿海经济带上的循环经济示范区。中国重要的精细化工产业基地。
为论证规划环境的可行性,现向规划区附近的居民及社会各界征求对该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建议有效期限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
委托方: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427-3568506
评价方: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电话:024-6278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