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部署全省新一轮清理规范行政职权等工作
日前,市编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通知,就全市6个县区、经济区及市直46家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新一轮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及权责清单调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对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涉及的市县级行政职权提出“取消”“增加”“下放”“上收”的意见建议,并详细说明依据及理由,由市编办统一反馈省审核论证和调整。
研究提出省自行设立行政职权的清理意见。对市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中依据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市县级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凡属于不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不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一律取消的原则,逐项深入研究论证,提出建议修改“设定依据”后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并详细说明理由。
调整规范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指导各县区、经济区及市直各部门依据《盘锦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职权的决定等情况,及时启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实现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为即将开展的政府机构改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