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举措确保社保扩面征缴目标实现
●未依法参保或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不准购买小轿车、不得享受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未参保或欠费单位法人代表不能被提名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铁岭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对不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已参加社会、保险但半年内有欠缴社会保险费行为的用人单位将予以“制裁”。
2005年,我市制定了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到28.2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万人以及养老、失业保险缴费率均要高于90%的目标。为确保此目标的实现,我市根据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出台了《铁岭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凡不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已参加社会保险但半年内有欠缴社会保险费行为的用人单位,不得评定企业人力资源诚信等级。税务部门对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暂缓办理计税前工资税前列支;对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企业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不作为计税工资人数,其所得的工资不得税前列支。对少于计税工资人数的单位,按实际参保人数对未依法参保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可暂缓年检、限制使用和代开***。交通部门对运输行业中未依法参保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暂缓办理营运手续。公安交警部门对未依法参保的用人单位购置的新车不予发牌落户,对已有车辆暂缓年检。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政府控购、采购界定对未依法参保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申购小汽车相关手续。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市科技部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对其项目不予立项审批、扶持政策和办理货款或国债支持,不得享受国家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未参加社会保险或拖欠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的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将不提名其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候选人,现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且1年内未纠正的,同级人大、政协应建议辞去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务或予以罢免。对房屋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中未依法参保或欠费半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项目投标资格并暂缓办理房屋开发施工资质年检,安全生产监督暂缓办理安全年检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可在其改、扩建工程时,暂缓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市发改委、市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在审批生产建设、出国等项目时,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将对责任人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罚款。
实习生 朱墨 记者 梁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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