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9号建议关于加强学校周边摊贩食
闫瑞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摊贩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学校周边摊贩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做了如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校园及周边摊贩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近年来,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市教育局对学校校园及周边摊贩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一直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以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校园及周边摊贩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了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摊贩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措施,并与各县区签订责任书,菏泽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印发了《2018年菏泽市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每年对市直学校及各县区学校进行寒、暑假开学前后和高(中)考前三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网络媒体上进行通报,极大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积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防范机制,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推行食堂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对校外托管的中小学生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并监督实施。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市学校校园及周边摊贩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有了明显提高,食堂设施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二)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近年来,市教育局借助“全面改薄”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235个,并配备了高档食堂设备,共投入资金2.75亿元,2018年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285个,投资3.26亿元。
(三)学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校长每学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校园食品安全进行研究,并与级部主任、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强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环境卫生等管理,完善餐具消毒、食品冷藏、食品留样、三防设施等,并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体检和培训工作。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加强中小学食品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宣传栏、校园网、校园广播、LED屏、班会等方式,积极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育,并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教育学生不购买不健康食品,提高了师生食品安全科学消费及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1.整理力度不够。近年来虽然有关部门加强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整治,我们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环境,但常出现反复。周边无证食品小摊小贩屡禁不止,整治效果难以维持。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是一个常抓不懈的过程性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长期治理,仅靠单个部门很难解决根本问题。
2.由于周边无证食品小摊小贩屡禁不止,给学生饮食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已影响到了学校的教学秩序。
二、下步工作
1.建议政府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
2.建议政府严格按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定,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公众的原则,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教育。学校要利用宣传栏和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消费常识,尽量不到校外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购买不卫生食品,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4.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有效防止学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5.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学校周边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对校园周边游商游贩、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周边饮食场所、摊点餐饮等进行清理整治,打击“三无食品”、劣质食品,提升学生饮食安全保障水平。特别是对无证经营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要坚决取缔,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教学秩序。
菏泽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