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我市完成2017年水泥行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16日发表
本网讯 2017年8月21日至8月25日,2017年湖北省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二组对我市13家水泥企业(其中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1家,水泥粉磨企业11家,停产企业1家)进行了节能专项监察,监察内容包括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核算、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企业能源管理和能源管理建设体系情况;节能措施和节能项目情况;能源利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监察结果经收集、汇总后将报省经信委核实、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下阶段执行水泥单位电耗阶梯电价工作提供执行依据。水泥单位电耗超过标准的企业将按规定加收0.1至0.25元的电价。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9:30: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