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溪塔城区货车限制通行提示
为加强小溪塔城区货车通行秩序管理,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宜昌城区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发展大道夷陵区段道路改造施工期间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要求,夷陵交警提示:
一、限制通行。
禁止磷矿、砂石车辆经东城路、东方大道、发展大道、锦江大道、晨光路、东湖大道、明珠路、平湖大道、集锦路通行。原限行区域和管理要求不变。
二、凭证通行。
服务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砂石、渣土、商品砼车辆凭交警部门办理的通行证通行。
三、错峰通行。
办理通行证车辆禁止上午7时至9时、下午5时至7时通行。
四、按指定线路通行。
丁家坝方向砂石车辆经松湖路、平云四路、宜黄路、小鸦公路通行。磷矿车辆经宜黄公路、小鸦公路通行。
五、限载通行。
严格按照核定的车货总重标准装载,密闭遮盖,保持机动车号牌及放大号牌清晰、车容干净整洁。
请货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限制通行通告要求,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和管理。对违反限行规定、超载等违法行为,将严格依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宜昌市夷陵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