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考核将以扶贫开发成效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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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31日发表
2月16日,记者从省扶贫办了解到,我省将从今年开始改进对贫困县的考核,从主要考核GDP转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成效,将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每年将对各县区脱贫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据省扶贫办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士介绍,今年是我省的改革创新年,省上已确定了今年100万贫困人口的脱贫目标,相继创新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新机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强化责任到县落到实处,省上将在加强行业扶贫考核、明确任务、实施精准扶贫的同时,建立驻村扶贫工作队考核制度,把驻村帮扶的成效和扶贫单位、驻村干部的考核结合起来,不稳定脱贫,队伍不能撤,干部不能换,以确保扶贫措施落脚到贫困一线,扶贫资源精准落实到群众。(记者:程伟 实习生:储诚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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