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渣乡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月6日,龙渣瑶族乡司法所成功处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受助员工朱某系湖南省宁乡县人,是该乡铝粉厂员工,于2010年5月份在铝粉厂火灾扑火事故中受伤,厂方和职工均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匆匆达成补偿协议。今年9月份,朱某以工伤补偿过低为由,再次要求厂方追加赔偿补偿金9万余元,双方协商未果,近日,厂方找到乡司法所,要求出面进行调解。接到请求后,司法所迅速召集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案情和处理办法,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诉求,综合考虑后,援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款,反复协商,最后达成厂方追补朱某11800元的终结调解。朱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厂方节省了精力,避免了进一步法律诉讼,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该乡坚持"不以事小而不为"的原则,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学习,通过广泛开展"五五普法"等活动,提高自身法律水平和服务能力,于此同时,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了法律法规常识宣传活动,组织村民学习了《劳动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地方的和谐稳定。
(责编:廖常书 监审:彭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