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回家茶陵检察首次发出督促监护令
“请检察官们放心,我们一定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监护!”近日,在一场不公开宣告会上,小天(未成年人,化名)和小丽(未成年人,化名)的家长们从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雷桂卉手中接过了该院制发的督促监护令。
10月28日,茶陵县公安局以未成年人小天、小丽涉嫌抢劫罪向该院移送审查起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小天的父母虽然在孩子身边,但对其打架、偷盗的恶习缺乏引导管教,而小丽父母都在外地务工,平时对孩子疏于照顾和关爱,家庭教育的缺位使得两个孩子误入歧途。
11月26日,茶陵县人民检察院鉴于小天、小丽均系未成年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对两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为期6个月的监督考验期。为帮助小天、小丽回归正途、健康成长,茶陵县人民检察院一方面联合茶陵县志愿者联合会、学校共同对小天、小丽进行考察,做好附条件不起诉期间的监督帮教工作,要求他们积极参与社区青少年集体活动,并向所在社区或者公益团体提供公益劳动,让孩子们在劳动中磨炼成长。另一方面,针对小天和小丽的家长所存在的监护不当、履责不力等问题制定个性化督促监护令,因案施策,全面细化监护责任,督促家长们全力配合做好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监督考察,及时汇报孩子们的真实行为表现,并主动反思在家庭教育方面的不足,改进沟通方式,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爱温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