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醴陵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根据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司法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不再保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相应改为重新组建的市司法局,办公地点已经从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搬迁至市司法局办公大楼。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请将申请材料向市司法局递交或者邮寄。依照《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的有关处理期限,自市司法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申请人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直接邮寄至市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材料转交至市司法局的时间不计入案件审查期间。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邮寄信封填写样式:
收件人:醴陵市司法局
电话:0731-23359056
地址:醴陵市国瓷路经开区三栋司法局三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412200
信封上请注明“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快递方式邮寄的请用中国邮政EMS邮寄。
特此公告。
醴陵市司法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