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宝应县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春风行动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宝应县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春风行动”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相关科室,综合执法大队,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市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风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定于2018年1月至2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检查。现将《宝应县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春风行动”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2日
宝应县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
“春风行动”专项检查方案
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节日市场秩序,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18年“春风行动”专项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节日市场监管的总体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协调配合,落实监管责任。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以及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销售、制售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强化预测分析、监督检查和市场排查,深入查找和及时消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感。
二、检查内容
(一)加强食品市场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范围与实际生产产品是否一致,是否出现超范围生产;企业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情况;企业的原辅料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食品流通环节:针对节日期间的食品消费特点,以食用农产品、肉及肉制品、酒类、乳制品、各类礼盒等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或连锁超市、配送物流中心等为重点区域,开展针对性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利用节日之机销售劣质、非法添加、过期变质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
餐饮环节:针对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大型餐饮单位、网络供餐等为重点单位,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裱花糕点制作、生食类食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以食用油、畜禽肉及其制品、地方性节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制度落实,消除风险隐患。重视“两节”期间各地举办的重大活动,提前介入,靠前谋划,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加强年夜饭专项检查及农村集体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加强保健食品监督检查。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较高的品种为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同时,做好节日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引导,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监督检查
药品生产环节:以风险防控为重点,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是否按品种开展风险排查,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特殊管理药品是否实施双人双锁保存,账卡物是否一致,生产消耗与批产量是否一致;销售对象是否具有经营、使用特殊药品的资质。
药品流通环节: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质量管理数据造假、票账货款不一致、走票挂靠等情况;药品零售环节重点检查药品来源不明、购进无***、超范围经营药品、私设“黑库房”、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等情况;药品使用环节重点检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未严格按照药品贮藏要求储存药品等情况。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针对生产企业集中的重点区域,问题多发、风险隐患较多的重点企业和企业生产的重点环节进行风险排查。加大对体外诊断试剂、避孕套、角膜接触镜、敷贴等家用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以体验方式擅自销售未经许可/注册医疗器械行为的检查。
化妆品经营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未注册产品、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
加强虚假违法广告监督检查,对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的,按照职能依法查处或及时移送;对严重虚假广告宣传的相关产品,进行监督抽检,依法报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暂停在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三)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抽检
食品监督抽检:主要针对节日市场消费大的粮食加工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速冻食品、乳制品等23大类食品进行抽检(具体任务见***),县有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生产流通环节抽检任务,餐饮环节由社会检测机构负责,各检测机构要按规范认真组织采样,及时开展检测,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反馈。
药品监督抽验:加大历年来国家药品计划抽验、专项执法抽验与省药品监督抽验中不合格频次较多的品种、生产经营不规范的品种、违法广告相关品种、投诉举报集中品种、易存在掺杂掺假、染色增重等风险的“冬令进补”中药饮片的抽验频次,共计30批次,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责。
三、工作步骤
此次“春风行动”专项检查从2018年1月10日开始,至2月2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15日前)。充分认识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检查的重要性,根据专项检查总体要求,总结历年“春风行动”经验做法,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2月15日前)。开展现场检查和风险排查,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记入企业监管档案。科学安排产品抽检并及时送检。对检查发现的缺陷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2月28日前)。对专项检查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监管对策,完善监管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县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春风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分局相关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检查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全力抓好落实,实现既定目标。
(二)落实责任,严惩违法行为。各分局要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和风险分级情况,既要保证检查率,又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对发现的严重违反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并及时上报。对跨区域的违法犯罪信息,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推进。节日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投诉举报查处工作,一旦发生“四品一械”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根据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科学高效处理,确保市场安全。对节日期间顶风违法行为快查快办,坚持露头就打、落地就查,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涉嫌犯罪行为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分局相关单位要利用节日年货市场、民俗活动以及网站、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扩大“春风行动”的社会影响。要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分局于2018年3月6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表报综合协调科,联系人:徐莉。
***:1.2018年“春风行动”专项检查现场检查记录表
2.2018年“春风行动”专项检查统计表
3.2018年“春风行动”专项检查食品抽检任务分配表(生产流通)
4. 2018年“春风行动”专项检查食品抽检任务分配表(餐饮环节)
***1:
2018年“春风行动”专项检查现场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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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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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存 在 问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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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意见: | |||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2:
2018年“春风行动”专项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类别 | 检查单位数(家) | 立案数(件) | 案值 (元) | 罚没金额(元) | 责令 整改数 | 违法 广告数 | 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数(件) | 移送其他部门 案件数(件) |
食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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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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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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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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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妆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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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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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8年“春风行动”专项检查食品抽检任务分配表(生产流通环节)
序号 | 品种 | 检测项目 | 抽检环节 | 备注 | ||
生产 | 流通 | 合计 | ||||
1 | 粮食加工品 | 水分、碎米率、黄曲霉毒素B1、铬、二氧化钛、溴酸钾、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 | 5 | 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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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用油 | 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黄曲霉毒素B1、游离棉酚 | 1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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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方便食品 | 大肠菌群、致病菌、甜蜜素、糖精钠、铝残留量、柠檬黄、日落黄 | 8 | 1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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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果制品 | 安赛蜜、苯甲酸、二氧化硫残、甜蜜素、糖精钠、大肠菌群、致病菌 | 0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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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糕点 | 苯甲酸、霉菌计数、大肠菌群、铝残留、二氧化硫、山梨酸、过氧化值、脱氢乙酸 | 5 | 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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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肉制品 | 大肠菌群、山梨酸、苯甲酸、酸价、亚硝酸盐、着色剂、致病菌 | 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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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酒类 | 邻苯二甲酸酯类、酒精度、甲醇、甜蜜素、糖精钠、总酸、总酯 | 4 | 6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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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膨化食品 | 过氧化值、甜蜜素、安赛蜜、二氧化硫、大肠菌群 | 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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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产制品 | 大肠菌群、苯甲酸、水分、盐分、二氧化硫、山梨酸、铝残留量 | 0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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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蛋制品 | 铅(以Pb计)、镉(以Cd计)、苏丹红、沙门氏菌、商业无菌 | 0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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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罐头 | 山梨酸、苯甲酸、安赛蜜、甜蜜素、商业无菌 | 6 | 6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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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蔬菜制品(水煮藕) | 山梨酸、苯甲酸、二氧化硫、大肠菌群、致病菌 | 10 | 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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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速冻食品 | 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过氧化值、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金黄色葡萄球菌、着色剂 | 6 | 6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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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食用农产品(蔬菜、水果) | 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多菌灵、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甲胺磷、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阿维菌素、甲拌磷、对硫磷、敌敌畏等 | 0 | 30 | 30 | 必检品种占50%以上;必检项目100%;检验项目根据具体品种定 |
15 | 食品农产品(肉类、水产品等) |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恩诺沙星(限淡水鱼)、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 | 0 | 10 | 10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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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 115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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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生产环节由检验中心自行安排抽样;流通环节抽检由安宜分局、泰山分局配合检验中心完成抽样工作;安宜分局60批次(其中农产品20批次);安宜分局55批次(其中农产品20批次);
| ***4:2018年“春风行动”专项检查食品抽检任务分配表(餐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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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安宜分局 | 泰山分局 | 开发区分局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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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批次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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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含陶瓷、玻璃、密胺餐饮具) | 5 | 5 | 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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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制品(自制) | 4 | 3 | 2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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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炸面制品(自制) | 2 | 1 | 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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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加工糕点 | 2 | 1 | 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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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粉 | 3 | 2 | 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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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腌菜 | 3 | 2 | 2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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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肉制品 | 5 | 3 | 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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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 | 5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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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 | 2 | 1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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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 | 1 | 1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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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2 | 22 | 15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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