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三评三定三机制全面整治农村环境卫生
赫章县创新探索“三定三评三机制”工作方法对农村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评比出5星级及以上“文明户”5519户、“文明卫生户”3007户、“卫生星”8962户,发放奖励物资折合资金686.5万元,不断激发了群众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热情。
一、“三定”明整治任务亮标准。一是定目标。我县从2017年起,用四年时间对全县467个村(居)的所有农户开展农村环境卫生评比和综合整治工作,总体按照“2332”的要求分年度分阶段实施,即:2017年完成20%的农户、2018年完成30%的农户、2019年完成30%的农户、2020年完成20%的农户,确保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定标准。按照村(居)引领、农户主动的思路,村(居)、农户同时进行考评,对村(居)按照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农户庭院及室内和村民个人卫生等进行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视为该村(居)本季度工作完成;对农户按照“最清洁”“清洁”“较清洁”“不清洁” 四个等次进行评比,制定了家庭个人卫生、垃圾放置处理、房前屋后卫生(搭建、种植)、室内室外物品摆放、厕所卫生、户外线路和广告牌、家畜和家禽养殖、履行村环境卫生公约等十条标准,从根源上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三是定比例。按照各村(居)“最清洁户”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10%、“清洁户”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20%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村(居)“最清洁户”和“清洁户”的季度表彰名额,施加乡村干部压力,确保农户环境卫生考核评比工作快速推进,杜绝存在上边热、下边凉的现象发生。
二、“三评”促农履义务“晒”清单。一是农户自评。由各村(居)组负责,向农户发放评比检查表,组织农户对照十条标准为自己评分,得分在80~90分的为“清洁户”,90分及以上的为“最清洁户”,切实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把宣传变成动力,特别是让农村妇女和学生做改变陋习的带头者和良好风尚的引领者,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卫生户”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履行公民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共建美好家园。二是群众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由各村(居)委会发动,以村(居)民组为单元,组织农户开展互相评议,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把权利交给群众,让村(居)民在整治农村环境、维护农户卫生上出工出力,积极行动起来,真正给农户补心力,给创评工作减财力,给老百姓添动力,逐步帮助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解决农村环境卫生无人管的问题。三是小组复评。由各村(居)“文明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对各村(居)评比情况进行审查和复核,根据农户自评和互评结果,严格对照评比标准逐户逐条进行审查评定,户户过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并及时张榜公示评定结果,做到家喻户晓。
三、“三机制”抓奖惩事务显成效。一是建立动态化挂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县文明办、县妇联的自身职能和资源优势,在全县全面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卫生户”“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等评选工作,授予证书和挂牌管理,建立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对管理松懈、卫生反弹的农户予以摘牌,取消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二是建立标准化“星级”激励机制。制定出台《赫章县“十星级文明户”激励机制》,将“卫生星”列为必须具备的5颗基础星之一,形成“5+X”的激励机制,即:在5星级基础上,获得其他星(X)的农户,优先享受创业贷款、就学、就业、就医、数字电视、宽带、电费、工青妇支助产业项目等惠民政策。县财政2017年预算2700万元作为“文明卫生户”考核评比专项基金,坚持缺什么奖什么的原则,注重精神与物资、产业项目奖励,对有发展能力、发展愿望的“十星级文明户”特别是贫困户,每户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产业扶持项目。三是建立常态化督查问责机制。由县督查考核、精神文明、妇联等部门牵头,组建4个联合督查考核组,适时对各乡(镇、街道)开展评比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并明确对在市的“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专项考核中排名全市倒数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县委督查室 朱翌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