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开始今年首次采用无接触缴费
目前,我县实施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参保对象全覆盖。11月6日,记者从县人社部门了解到,今年我县医保筹资工作已全面开始,在参保人员报销待遇方面有所提高,同时今年将首次采用无接触收费。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今年全县的个人筹资标准为400元每人,学生以及18周岁以下人员240元每人,享受待遇不变。同时,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还增加了“两病”的报销待遇。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主任王宏介绍,今年的医保待遇仍然是由扬州市统一制订,增加的“两病”报销待遇,就是广大农村参保居民享受高血压、糖尿病补助,如患者疾病诊断标准没有达到门诊的特殊病症要求,可以享受“两病”报销待遇,即每年可以享受800元到1000元的药品费用报销。
县人社部门提醒广大居民,医保缴费下月30日截止,还没有缴费的居民抓紧了。普通城乡居民和未入学的未成年居民以所在社区、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保费代征工作。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和相关缴费手续。在校学生由学校代为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个人保费代征工作。此外,今年还首次采用无接触缴费模式。“为了更好地完成筹资参保缴费工作,今年,征缴的方式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使用了移动的pos机,参保不用进行现金的支付,可以通过刷卡或者读取身份证直接进行缴费,成功以后信息直接汇入税务账号和财政账号,缴费方便。”王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