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仲裁三个抓做好劳动纠纷调解预防
近年来,龙里县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化、复杂化。面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新形势、新要求,龙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多措并举开展劳动纠纷预防调解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多途径化解劳动人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抓组织网络,构建多元化调解阵地。健全覆盖城乡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70个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配备基层调解员270名,基本实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将调解阵地前移到基层一线,定期开展纠纷排查,及时调处,将劳动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阶段;构建区域性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同”的原则,在用工密集的龙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贵州快递物流集聚区分别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提前超前调解,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责任田。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上墙公示调解工作流程、制度等,做到服务公开化;严格执行“案由相同、受理标准相同、办理程序相同、办理时限相同、解释口径相同”的工作制度,做到调解办案标准化;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受理咨询一口清、告知事项一次清、受理申请资料一手清;健全完善劳动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执行定期排查劳动纠纷、重要时期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劳动人事争议隐藏的苗头隐患,坚持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有效防止重大劳动争议发生。
三是抓业务水平,提升基层组织调解效率。定期组织仲裁员、基层调解员参加仲裁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业务研讨会,提升办案人员的理论素养;通过参加省、州仲裁培训及案件分析研讨会等方式,交流办案心得,规范办案程序,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拓宽调解仲裁工作的视野和思路;推行选派基层调解员到仲裁院跟班学习的方式,全过程参与开庭审理、案件调解,进行调解文书的制作,作好卷宗归档等,从跟班实战学习中提高基层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和技巧,有效提升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效率。(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