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
县疾控中心,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
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蓬溪县2018年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是继续维持我国无脊灰状态的实际需要,也是党和政府关心儿童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协作机制,落实经费、人力、物力保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在做好2月龄儿童脊灰灭活疫苗常规接种的基础上,按照科学、有序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此次补种工作。
二、精确目标,强化摸底调查
各地要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开展拉网式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儿童底数。摸清辖区未种、漏种儿童人数。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及时掌握流动儿童信息,不漏掉任何应种儿童。各乡镇要在2018年3月23日前完成摸底工作并将疫苗需求报县疾控中心,在3月25日前县疾控中心将资料汇总报市疾控中心。县疾控疾控中心要做好疫苗储运工作,于4月20日前将所需疫苗配发各乡镇。
三、规范接种,按时完成任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预防接种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要严格按照2016年***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及《实施方案》要求,配足工作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做好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于4月20日正式启动脊灰灭活疫苗补种工作,5月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查漏补种工作。
四、及时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全面开展监测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第一时间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置工作。对确诊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要严格按照《四川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及时进行补偿,消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五、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引导
各地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及新兴网络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强化正面舆论引导,让群众充分认识疫苗接种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和依从性,为脊灰灭活疫苗补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做好接种知情告知,耐心解释接种条件及注意事项,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六、评估指导,确保接种质量
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评估指导,确保此次查漏补种工作每个环节规范开展、有效推进。评估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被督导单位,责令及时整改。我局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要在5月20日前,将相关工作总结报送县疾控中心。
***:蓬溪县2018年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蓬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12日
***:
蓬溪县2018年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我国于2016年5月1日调整了脊髓灰质炎(脊灰)疫苗免疫策略,使用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替代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tOPV),并在基础免疫中使用1剂次脊灰灭活疫苗(IPV)。为保障尚未接种IPV的儿童健康和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2018年全市将开展IPV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目标人群和工作指标
(一)时间安排。
摸底统计阶段:2018年3月23日前完成摸底工作并将IPV需求数上报县疾控中心,3月25日前县级上报市级。
疫苗分发阶段:2018年4月20日前,IPV逐级下发。
接种实施阶段:2018年4月20-30日,开展IPV补种工作。
(二)目标人群。
2016年5月1日调整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后,截止2018年3月31日,2月龄及以上无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史或仅有bOPV接种史(无tOPV或含IPV成分疫苗接种史)的儿童。
(三)工作指标。
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儿童IPV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二、查漏补种原则
(一)优先原则。
对接种了不足3剂bOPV,未完成基础免疫的儿童优先接种1剂IPV。
(二)尽早原则。
对于前3剂均接种了bOPV的儿童,尽早补种1剂IPV(按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待儿童满4岁龄时再接种1剂bOPV)。
(三)规范原则。
接种IPV与之前的bOPV之间间隔≥28天。与其他疫苗接种的时间间隔,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执行。
(四)记录原则。
该剂IPV应在儿童预防接种证及接种卡(或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系统)中进行完整记录。对未完成3剂基础免疫儿童,该剂IPV计入其常规免疫报表统计报告;对已完成3剂bOPV接种的儿童,该剂IPV不计入其常规免疫报表统计报告。
三、工作流程与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与细则。
各地根据县级实施方案,结合本地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情况及IPV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情况,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
(二)组织专题培训。
县疾控中心要在工作正式启动前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目标人群摸底调查、评估方法及要求,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风险沟通,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
(三)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一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二是要在接种单位、社区、乡村道路、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张贴标语或悬挂横幅,三是组织人员入户、入校、入工地发放宣传单,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动员,广泛告知脊灰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和本次工作的意义,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儿童向其家长发放《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通知单》(以附表1为参考)。
(四)目标人群摸底登记。
1.工作目标。通过细致摸底调查,登记全部应接种儿童。向群众进行宣传动员,发放接种通知单,告知接种时间、地点。按照登记儿童数,计算疫苗用量,合理安排接种时间。
2.人员组成。农村由乡村医生、包村乡干部、村长组成。城区由承担预防接种相应责任区的医生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3.摸底登记方法。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2),同时向需补种儿童家长发放《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
4.工作要求。
(1)厂矿、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参加查漏补种工作。(2)摸底调查应争取政府支持。在调查中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对发现未建卡和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补建接种卡和接种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3)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县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地区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五)物资准备与后勤保障。
各地要做好本次查漏补种工作所需人员、物资(疫苗、注射器、急救药品和器材等)准备。脊灰灭活疫苗由省级供应下发。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出入库记录。
(六)现场接种实施。
查漏补种过程中,除已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点外,各地还可根据地理条件、人口密度和摸底情况,在流动人口集中处、学校或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或采取入户接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接种。
接种现场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不良反应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现场接种流程、操作技术及接种后剩余疫苗处理等严格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预防接种时要严格掌握接种禁忌证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做好登记,在条件适宜时及时予以补种。接种后应立即将接种信息记录到接种证、接种卡及接种信息系统。
(七)工作评估。
1.摸底质量评估。
(1)评估时间。摸底工作实施期间或摸底工作完成后3日内开展。
(2)评估内容。各级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摸底登记、家长知晓率等进行调查,评估摸底调查工作质量和宣传动员工作效果。
(2)评估指标。①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当地人口管理部门掌握的同年龄组儿童数;②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数≥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③摸底需补种IPV儿童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统计需补种IPV儿童数。
(3)结果判定与处置。三项评估指标均符合要求,可认为摸底质量较好,可以开展查漏补种活动;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补摸、补登工作;有两项或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又无其他因素可解释的,应重新开展摸底登记。
2.接种率快速评估。
(1)评估时间。补种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开展。
(2)评估内容。
①县级抽取全县30%-50%乡镇开展快速评估,评估对象和数量(每个乡评估儿童不少于30人)自行确定。并按照要求完成《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和《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调查汇总表》(附表5、6)。
②乡镇级自评:每个乡镇(街办)随机抽取3个村(社区);被抽查的农贸市场分别从不同的方位各设3个调查点;共计12个调查点,各调查10名以上目标人群,总计调查120人以上。每个调查点应分不同区域查找目标人群,避免在一处完成调查快评任务(参照附表5、6)。
③快速评估接种认定以家长回忆,并核查接种记录为准。快评时,遇到因拒绝、有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种者,也要记录在附表5上,以便更真实反映查漏补种的疫苗覆盖率。但在计算疫苗接种率时,因拒绝、禁忌症或生病暂缓等原因造成的未种者不计算在内。
(3)评估指标。目标儿童IPV调查接种率达到95%以上(调查接种率=目标儿童IPV实际接种人数/目标儿童IPV应种人数×100%)。
(4)结果判定与处置。
乡镇乡级开展快速自评调查单位中,目标儿童IPV调查接种率未达到95%(拒绝、有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种者除外),该调村需重新开展查漏补种。
县级开展快速评估的调查单位中,如有1个调查单位目标儿童IPV调查接种率未达到95%(拒绝、有禁忌症、生病暂缓的未种者除外),该调查单位需重新开展查漏补种。如有2个或以上调查单位评估指标未达标,则全县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并对漏种儿童实施补种。
(八)资料收集、保存与报告。
1.乡镇接种服务机构:需收集和保存的资料包括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通知单(附表1)、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2)、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年龄接种情况统计表(附表3)、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地区接种情况统计表(附表4)、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附表7)以及查漏补种工作总结。需上报的资料包括附表3、4、7和工作总结,资料上报时间由县级自行确定。
2.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需收集和保存的资料包括本级和乡级的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年龄接种情况统计表(附表3)、本级和乡级的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地区接种情况统计表(附表4)、本级的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附表5)、本级的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调查汇总表(附表6)、本级和乡级的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附表7)以及查漏补种工作总结。需上报的资料包括本级的附表3、4、6、7和工作总结,资料上报时间由市级自行确定。
四、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
各地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结合查漏补种特点和本地实际,制定查漏补种工作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方案,及时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服务机构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
五、职责与任务
(一)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按照市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县级查漏补种工作方案,确定开展查漏补种的目标人群及工作时间。对工作所需经费、人力、物力提供县级保障。
2.组织对乡级接种服务机构培训,内容包括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目标人群摸底登记、评估方法及要求,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等。进行县级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查漏补种宣传工作。
3.指导乡级接种服务机构开展预防接种点设置、摸底登记、接种实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等工作的实施。
4.制定县级督导方案,对各乡级接种服务机构查漏补种工作进行督导,完成本级工作评估。
5.收集基层查漏补种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总结分析全县(市、区)查漏补种工作情况。将总结和汇总资料上报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反馈给乡级接种服务机构。
(二)乡级接种服务机构。
1.按照县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级查漏补种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开展查漏补种的工作时间。对工作所需经费、人力、物力提供乡级保障。
2.组织对所辖区域内参加查漏补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目标人群、时间、工作指标,目标人群摸底登记、评估方法及要求,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等。利用广播、横幅、黑板报等形式开展查漏补种宣传工作。
3.完成预防接种点设置,开展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等具体实施。完成摸底及接种工作,将摸底情况及接种情况登记在《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上。
4.如有需要,可制定乡级督导方案,对各村级接种点查漏补种工作进行督导,完成本级工作评估。
5.收集查漏补种总结及相关资料,总结分析全乡(镇、街道)查漏补种工作情况。将总结和汇总资料上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其它事项
各地在开展IPV查漏补种工作的同时,对摸底中发现的其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者,在优先完成IPV补种后,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的要求开展相应疫苗的补种工作。
附表:1.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通知单(参考模板)
2.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3.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年龄接种情况统计表
4.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地区接种情况统计表
5.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
6.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调查汇总表
7.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
附表1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接种通知单(参考模板)
各位家长:
您好!脊髓灰质炎是(俗称小儿麻痹症)是一种急性传染病,严重危害儿童身体健康,一旦患病,患者会留下终身的麻痹后遗症,给患儿、家庭及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痛苦。
接种脊灰疫苗是预防脊髓灰质炎最有效的办法。为了保证孩子们健康成长,同时继续维持我省无脊灰状态,2018年4月, (地区)将开展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我们将为 2016年5月1日调整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策略后,截止2018年3月31日,2月龄及以上无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史或仅有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接种史(无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或含IPV成分疫苗接种史)的儿童免费接种脊灰灭活疫苗(IPV)。
预防接种前,家长务必如实提供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不能接种脊灰疫苗: (1)对本品中的活性物质、任何一种非活性物质或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本品时出现过敏者。(2)发热或急性疾病期患者,应推迟接种。(3)严重慢性疾病及过敏体质者。
接种疫苗后,请在接种现场留下观察30分钟!脊灰疫苗的安全性很好,个别儿童接种后有轻度发热、皮疹、呕吐、腹泻和食欲不振、注射部位疼痛、红肿和硬结,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如出现较严重的身体不适症状,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暂时不能接种脊灰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1)近期接种过脊灰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2)查漏补种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请您带孩子于 年 月 日,带本通知单到 接种脊灰灭活疫苗。如有接种证,请携带好接种证。
卫生院
2018年 月 日
附表2
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单位: 市(州) 县(区) 乡(街道 ) 村(居委会)
登记员: 接种员: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 家长姓名 | 儿童姓名 | 出生日期 | 现住址 | 户籍 | IPV/tOPV免疫史 | 本次接种日期 | ||
本地 | 外地 | 有 | 无 | ||||||
1.接种当日应将漏登记的应种儿童,补充于此表,并予以接种疫苗;
2.免疫史:以免疫记录为主,有免疫史以“√”表示,无免疫史以“×”表示;
3.户籍:以县(区)为界,凡儿童户籍所在地属于接种单位所在县(区)的辖区范围以内均为本地人口;凡儿童户籍所在地不属于接种单位县(区)辖区范围以内均为外地人口;
4.出生日期:必须填写公历出生日期,XX年XX月XX日。
附表3
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年龄接种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年龄组(岁) | 摸底人数 | 应种人数 | 实种人数 | 接种率(%) | ||||||||
本地 | 外地 | 合计 | 本地 | 外地 | 合计 | 本地 | 外地 | 合计 | 本地 | 外地 | 合计 | |
0- | ||||||||||||
1- | ||||||||||||
2- | ||||||||||||
3- | ||||||||||||
合计 |
附表4
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分地区接种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地区 | 摸底人数 | 应种 | 实种 | 接种率(%) |
合计 |
附表5
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
被调查单位: 县 乡
调查地点类型: 1.农村 2.城区 3.集贸市场 4.其它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性 别 | 出生日期/年龄 | 儿童姓名 | 家长姓名 | 所在村社 | 居住形式 | 是否有 IPV/tOPV 免疫史 | 查漏补种 | 常规免疫 | ||
是否 接种 | 未种 原因 | 接种史来源 | 未种原因 | |||||||
男 女 | A B C | 是 否 不详 | 是 否 | 卡 证 回忆 | ||||||
男 女 | A B C | 是 否 不详 | 是 否 | 卡 证 回忆 | ||||||
男 女 | A B C | 是 否 不详 | 是 否 | 卡 证 回忆 | ||||||
男 女 | A B C | 是 否 不详 | 是 否 | 卡 证 回忆 | ||||||
男 女 | A B C | 是 否 不详 | 是 否 | 卡 证 回忆 | ||||||
男 女 | A B C | 是 否 不详 | 是 否 | 卡 证 回忆 | ||||||
男 女 | A B C | 是 否 不详 | 是 否 | 卡 证 回忆 | ||||||
男 女 | A B C | 是 否 不详 | 是 否 | 卡 证 回忆 | ||||||
男 女 | A B C | 是 否 不详 | 是 否 | 卡 证 回忆 | ||||||
男 女 | A B C | 是 否 不详 | 是 否 | 卡 证 回忆 |
居住形式:A:常住人口 B:外来人口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 C:外来人口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
未服苗原因:1.不知道要接种 2.不知道接种地点 3.没时间 4.拒绝接种 5.距接种点太远 6.疫苗短缺 7.其它
附表6
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接种率快速调查汇总表
被调查单位: 市(州) 县(区)
单 位 | 居住形式 | 调查儿童总数 | 新上卡上证数 | 免疫前IPV/tOPV免疫史 | 本轮 对象数 | 实种人数 | 调查接种率 | ||
有 | 无 | 不详 | |||||||
乡1: | 常住人口 | ||||||||
外来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 | |||||||||
外来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 | |||||||||
合 计 | |||||||||
乡2: | 常住人口 | ||||||||
外来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 | |||||||||
外来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 | |||||||||
合 计 | |||||||||
乡3: | 常住人口 | ||||||||
外来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 | |||||||||
外来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 | |||||||||
合 计 | |||||||||
市场等: | 常住人口 | ||||||||
外来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 | |||||||||
外来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 | |||||||||
合 计 | |||||||||
合计: | 常住人口 | ||||||||
外来且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 | |||||||||
外来且居住时间少于3个月 | |||||||||
合 计 |
附表7
2018年脊灰灭活疫苗查漏补种
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 | 本级 | 下级 | 总计 |
一、宣传动员(次) | |||
政府领导参与 | |||
领导人广播讲话 | |||
有关部门参与 | |||
报刊、广播电视通知 | |||
印刷宣传品 | |||
二、培训人员情况 | |||
专业人员 | |||
临时人员 | |||
三、现场工作人员 | |||
接种人员 | |||
临时人员 | |||
督导员(人次) | |||
四、后勤保障 | |||
疫苗经费 | |||
其它工作经费 | |||
疫苗供应量 | |||
疫苗实际使用数(人份) | |||
动用车辆数(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