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蓬溪县鸣凤镇委员会中共蓬溪县鸣凤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防汛值班值守工作情况的通报
镇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十三届95次常委会议精神,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务必加强防汛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汛期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不能同时离开辖区,乡镇三分之二干部值守,值班期间不能饮酒,值班电话不得呼叫转移且须保持24小时畅通,同时,要完善值班值守记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帐。5月28日晚县委绩效办、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对我镇防汛值班值守情况进行了督察,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值班记录不完善,存在漏记、值班人员未签名等问题,并在《督察通报》第17期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现将5月1日至5月28日我镇值班记录不完善、未签名等情况所涉及领导、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见***),针对以上问题请涉及人员立即进行整改,举一反三、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做好防汛值守工作。如再发生类似情况,值班领导扣减年度目标奖励500元/次,值班人员每人扣减年度目标奖励3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