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白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三号)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形势,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省指挥部1号、2号、3号、4号令和市指挥部1号、2号、3号令,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坚定信心,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全区各级包保干部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严明政治纪律,确保各项包保措施落实落细。
三、各街道、各部门要全面执行更加严格的管控标准,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筛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高度关注春节后人员返程高峰期,突出抓好外地区特别是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来辽就业就学、经商办企等人员防控工作,及时掌控人员流动情况,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最大程度阻断疫情传播链条。
四、各巡回督导小分队要加大巡回督导检查力度,统一佩戴标识,深入社区、村庄、楼院等防控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困难和问题,持续开展疫情巡回督导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疫情防控组织化、精细化程度。
五、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统筹施策,保障企业生产不受影响、城市健康运行、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
六、全区各居民小区和村庄实行封闭管理,一律凭证出入并测量体温,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做到“里不出、外不进”。对来自、去过外省市人员采取14天居家隔离措施。对居民小区、村庄环境每日进行清扫消毒,重点场所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加强对社区、村庄内出租屋管理,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要依法查处出租方责任。加强居民“红事”“白事”备案管理,“红事”停办、“白事”简办。未经批准的酒店、宾馆一律不得擅自营业。
七、区公安机关要加强社会维稳,强化重点防控和社会面上管控,对疫情防控期间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有效防范风险隐患,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八、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包保不力、落实不力、消极应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从严从重处理。
白塔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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