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宿豫区涉粮职能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党组织反馈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22年2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宿豫区涉粮职能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党组织反馈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会前,市纪委常委、秘书长李笋向宿豫区涉粮职能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会上,卢静代表市委第二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李笋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宿豫区委书记殷其国主持反馈会议,并就被巡察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区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表态发言。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安排,2021年10月14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宿豫区涉粮职能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党组织联动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巡察组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影响粮食工作和粮食安全的突出风险隐患,“靠粮吃粮”等腐败作风问题,以及涉粮领域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制约涉粮领域改革发展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专项巡察情况汇报,并就做好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卢静指出,近年来,宿豫区涉粮职能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能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努力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尤其是2015年以来,宿豫区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查处了一批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全区涉粮各项工作逐步稳中向好。但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国有粮企运行管理粗放,粮食存储存在安全隐患、资产资金管理漏洞大、国有粮企改革发展滞后;粮食政策执行存在偏差,违反托市粮收购政策、违规套取政策性贷款、用“空气粮”骗取政策性资金;职能部门监管落地不实,对粮食安全认识不足、粮食流通领域执法缺位、相关专项资金监管不力等。
卢静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规范国有粮企运行管理,切实提高粮企市场化、实体化运作能力;二是严格执行有关涉粮政策,切实维护粮食安全;三是深化粮食流通监管,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李笋指出,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经过市委书记专题会研究审定,体现的是市委的要求,代表的是市委的权威,宿豫区委和被巡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坚决保障“国之大者”,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有效防范涉粮风险隐患,深化国有粮企改革,确保粮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粮食系统延伸,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粮食领域系统性腐败得到有效根治。要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健全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强化各部门日常监督,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殷其国代表宿豫区委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要求。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悉心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重要政治任务;二是立足从严从快,明晰工作职责,强化整改调度,严格整改督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注重系统谋划,推动问题标本兼治,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一举解决宿豫区粮食领域长期存在的问题。
宿豫区涉粮职能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高度重视、全面认领,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聚焦问题、全力整改,坚决做到解决问题无遗漏、推进整改无死角;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将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推动工作更上新台阶。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江苏豫粮粮食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涉粮工作科室负责人,江苏豫粮粮食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及库点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