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专报52期召开专题会议——镇级财政管理改革动态之二
第52期
三水区财政局编 2007年9月3日
召开专题会议
——镇级财政管理改革动态之二
继外出调研取经后,我区随即于8月28日下午召开镇级财政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由我局彭建国局长主持,区纪委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袁璐及领导小组13名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加强镇级财政管理工作的措施、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讨论研究。
会议强调: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镇级财政管理工作,于近期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三府办[2007]67号)和《关于印发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07]74号)等文件。加强镇级财政管理工作势在必行,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经济区)务必重视,真抓实干,迅速行动开展相关工作。
会议认为,财政所成立20年来的管理历程中,充当着重要的理财角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次重新将其定位有着重要的经济和政治意义;加强镇级财政管理不仅是上级的要求,更是促进我区财政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方向迈进的实际需求;各镇(街道、经济区)领导应以本次财政管理改革为契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贯彻落实好区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
会上,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何小玲汇报了日前率队前往南海区学习调研镇级财政管理的情况。各镇(街道、经济区)建议在强化管理过程中明晰经费审批权、财政所人员编制、财政预算编制和审批等问题。区审计局认为,镇级应注重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区编办认为,财政所人员编制问题要按照省编办的文件精神在镇级统筹解决。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以解决财政所机构设置、人员定编问题为切入点,指导各镇(街道、经济区)制订内、外部的管理制度,并要落实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镇(街道、经济区)配给充足的人力,保障改革工作的开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区纪委书记袁璐强调:加强镇级财政管理是目前政府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街道办、经济区)要依照相关的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切实把此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各区级成员单位要保障“规范财政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先行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