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专报30期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系列报道之十八——关于赴无锡宜兴等地调研活动的启示——外出学习考察心得体会之十三
第30期
三水区财政局编 2008年5月9日
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系列报道之十八
关于赴无锡、宜兴等地调研活动的启示
——外出学习考察心得体会之十三
此次前往长江三角洲的无锡、宜兴、张家港学习考察,受益匪浅,“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我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推进各项财政业务改革工作启示良多。
一、高效运转,来源于规范的预算管理
张家港市财政局将预算科、行财科、社保科整合为一个科室,仅配备6名工作人员。如此精简、高效的运作管理模式,依靠的是年初充裕的预算资金铺排和规范的预算管理。据介绍,该科室只管理预算内的资金收支,其他的预算外、专项资金都归到其他的科室,而且充裕的财力预算安排,已百分百满足单位日常的办公需要和正常的专项活动资金的需求。预算资金缺口几乎为零。所以在资金的追加只是出现在上级的临时“菜单”和突发性的项目支出上。资金追加的比例不到年初预算的5%。
资金在执行中,对于年初人大批准后,每年4月初核定单位每月的拨款定额,经领导批准后,交由国库执行。至于正常经费的追加,到年底由国库统一办理追加手续。这样的运作模式大大减少了科室的工作量,提高了办事的效率。这样的管理模式只能在确保单位常规行活动经费的情况下才可以执行,对于年初预算资金缺口达26亿的我区却难以执行。但在正常的办公经费的划拨上可以参照执行,核定单位每月的拨款定额,经领导批准后,交由国库执行,减少了每月审批的工作,同时也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完善我区的社会保障体系
经过几年不懈的努力,我区社会保障的体系已基本建立,如:低保家庭生活保障制度,住房补助、城镇医疗救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烈属、伤残、退役士兵的生活、医疗补助制度,再就业、灵活就业、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残疾人就业补助制度等。但对于我区城乡的老居民就缺乏相关的保障制度,其中宜兴市、张家港市的城乡老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值得学习。城乡老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针对那些没有收入来源,即没有退休金,也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老居民而设的,在规定的年龄内分成三档,每月发放定额的生活补贴。为进一步拓宽社会保障的范围,我区可以根据财力许可情况,制定适合的城乡老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我区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推进医疗改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一)对公立医院的管理
为了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三地根据财力状况和卫生事业的发展状况,制定符合本地区的改革方案,并不断地加大公共卫生的投入。如无锡市:现保留了8所公立医院,每年财政安排约1亿的资金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另外每年根据各医院净资产的2%提留作为医疗发展统筹资金,资金将统筹安排到全市的医疗专项支出;宜兴市乡镇的医疗单位已基本改制,市级只保留了4所公立医院,每年财政安排约400万用于补贴公共卫生服务。张家港保留的公立医院最多,全市有13间,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是根据医院在职医生人数每人每年16,000元的标准核定医疗经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运作经费是以各辖区内居民的人数按人平80元的标准配备。医疗单位的事业性收入不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市政府下设的医院管理中心负责管理,执行《卫生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同时医疗单位设立考核奖励制度,最高奖励金达300万元。上述三市的财政均不参与公立医院的收支分配管理(安排的专项除外),由政府下设部门或卫生部门直管,包括医院任期目标制的设立及考核。
我区自2006年试行医疗体制改革后,今年迎来了寒冬后的第一个春天,在建立起《医疗事业单位管理办法》,规范了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等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后,2007年的公立医院的收入增幅18%,公立医院进入良性运营阶段。如何进一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的管理,当中财政如何定位、应该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在与几个市交流过程中,都不约而同的提出这样的问题,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虽然各地的改革进程不一致,但也有几点不谋而合的意见。一是财政要做好管理者的角色。财政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医疗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单位的收支行为和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在区、镇、村逐步建立三级网络,实行财务实时网上监督。二是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财政不参与医院收入,而资金投入的重点则放在公共卫生的项目建设方面,例如: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医疗保障体系,保障群众能看得起病,减少因病返贫现象。
(二)解决公立医院医疗欠费问题
医疗欠费已是各地医院普遍存在的共同问题,也是本次调研的一个课题。对于该问题的处理,这三个城市也没有一个较好的解决办法。除无锡市每年安排50—60万元补贴外,其余两市都由医院自行消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建议建立我区的医疗欠费补贴办法如下:一是相关部门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减少困难家庭不知道相关的救助政策而造成欠费的增加。二是可考虑将除经济困难居民以外的无主病人、交通事故中困难家庭的医疗欠费进行适当补贴。三是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对公立医院医疗作相应的补贴。可根据公立医院每年医疗欠费的情况,侧重对上述人员的医疗欠费进行审核,按所占比例作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