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梁继祥蔬菜档经营)
2019年8月13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大布沙商业城市场内西座蔬菜区的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梁继祥蔬菜档经营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18年8月13日)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19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19049515),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报告》(编号:№:19049515),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梁继祥蔬菜档经营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19年8月13日)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梁继祥蔬菜档于2019年8月13日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万少有芽菜档进货,该批次黄豆芽已于当日销售完毕,有索票索证,共进货7.5Kg, 进货价2元/Kg,售价4元/Kg;货值共30元;违法所得15元。进货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万少有芽菜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7MA4X3GGKXR;经营者:万少有;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1号百旺城市场二期B21(住所申报);组成形式:个人经营;注册日期:2017年9月8日;经营范围:芽菜零售。
(2)违法行为定性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梁继祥蔬菜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已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一)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国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十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3)处罚依据和情况
鉴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梁继祥蔬菜档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项目肉眼无法判断,有索票索证,能说清楚进货来源,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规定,我局决定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梁继祥蔬菜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免于处罚。
特此通告。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