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基础设施之三水区乐平镇乐平涌景观提升工程(大旗头村至中油桥)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三旧”改造基础设施之三水区乐平镇乐平涌景观提升工程(大旗头村至中油桥)《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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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三旧”改造基础设施之三水区乐平镇乐平涌景观提升工程(大旗头村至中油桥)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涌大旗头村至中油桥段 |
环评机构 | 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涌大旗头村至中油桥段进行。工程总投资10320.69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任务为对乐平涌进行综合整治,提高乐平涌排涝过流能力,改善乐平涌沿岸景观,在河涌沿线两岸30m范围内主要建设遮阴廊架、园路、亲水平台,护坡、绿化景观、水体、木栈道、广场铺装、栏杆、景观桥梁、排水管网等。项目运营期设管理人员5人,不设食堂及宿舍,年工作365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废气包括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燃料废气,必须加强对场地的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做好冲洗工作,散装物料在运输装卸、使用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必须加盖覆盖物并采取防风、防水、防撒漏措施;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须使用含硫率低的清洁燃料,减小燃料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的含油废水及降雨地表径流。施工废水经自建隔油池及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须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施工机械在施工中燃料用油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在暴雨多发季节进行施工,减小水土流失。降雨地表径流通过市政管网汇入乐平涌。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适当加装消音器,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减少运输及施工过程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必须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未经批准,在晚上22时至第二天早上6时、中午12时至14时不得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土石方,经收集后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2015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