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游民合谋偷狗获利
张某等三人被抓获刑 |
见习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刘忆红报道:天气转凉后,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趁机偷盗狗只贩卖获利。近日,高明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张某、许某、李某三人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张某、许某、李某三人均为翁源来高明务工的老乡,一直无正当职业。由于民间有人认为,吃狗肉可以驱寒进补、增强抵抗力,因此狗肉市场交易频繁。于是,三人便寻思着靠偷狗来谋生。 去年12月31日,张某三人驾驶一辆五菱荣光微型面包车到更合镇塘花旧村偷狗。由张某负责***,许某负责套狗,李某负责开关车门。当天,按照事前的分工,许某、李某到受害人叶先生家中,将屋内的一条土狗盗走。 其后十几天内,三人用同样的方法在云浮、高要等地多次盗窃他人饲养的土狗贩卖营利。三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后,赃款赃物均无法追回。 高明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许某、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法院于是分别判处张某、许某、李某三人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