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改价〔2022〕4号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富湾第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主动公开
明发改价〔2022〕4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富湾第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佛山市高明区富湾第一幼儿园:
报来《关于佛山市高明区富湾第一幼儿园制定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佛山市高明区富湾第一幼儿园为未评星级新办公办幼儿园,根据《关于高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明发改价〔2021〕8号)规定,通过开展成本测算,经研究,现对你幼儿园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保教费:每生每学期5300元。
二、托管费:每生每天最高不超过3元。
三、假期保教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退费办法以及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等规定,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幼儿园定价和收费管理的通知》(佛发改收〔2019〕2号)规定执行。
本批复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请按规定填报《佛山市高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信息表》报送区教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幼儿园评定星级后按星级对应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执行,本批复同步废止。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