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欧浦花城一期部分单体方案并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30号
关于取消欧浦花城一期部分单体方案并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2015年11月11日批准的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取消已报建的欧浦花城一期1-13#、33-237#、240#部分单体方案并变更建证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业务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欧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欧浦花城一期1-13#、33-86#、97#-110#、138#-143#、158-181#、188-237#、240#修改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阳西大道133号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建设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整个项目规划作出了相应的调整(详见2015年11月11日批出欧浦花城一期规划总平面图),由于规划调整,现取消部分已报建但还未建的单体方案(栋号为87#-96#、111#-137#、144#-157#、182#-187#),共57个单体,建筑层数均为4层,总建筑面积为20070.94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16697.73平方米,总基底面积6932.77平方米。
变更后的方案及规划许可图纸仍符合该地块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和相关规划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31日(共十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fzjhj.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