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旭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旭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和报告书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6-06-12至2016-06-18。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邮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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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旭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旭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和报告书项目 |
建设地点 | 狮山镇工业大道北穆园8号车间2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旭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佛山市中环环境检测中心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业大道北穆院工业园8号车间2,总投资为1500万元,占地面积为7511.48平方米,主要经营生产不锈钢管和不锈钢带。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拟验收不合格的原因 | 1、 冷轧油雾废气需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油雾净化回收设施,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并进行验收监测。 2、 规范设置危废暂存场所。 |